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2〕27号)、《省水利厅、省发改委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》(苏水资〔2014〕21号)、《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》以及《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申报和考评细则(试行)》(苏节水办〔2015〕1号),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,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全面推进全县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灌南县创建“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”工作领导小组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周文生 县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吴春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张立贤 县水利局局长
成 员:陈 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、文明办主任
李丙松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
黄开忠 县农委党委委员、工会主席
葛玉勤 县编委办副主任
汤茂生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
刘 化 县住建局副局长
刘恩惠 县经信局副局长
徐建华 县环保局副局长
孙振华 县统计局副局长
杜顺前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
董 虎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
李先蓉 县文广体局党委委员、电视台台长
张 军 县物价局工会主席、办公室主任
林方伟 县水利局副局长
刘 伟 县水务集团工会主席
袁大勇 新安镇党委副书记
孙素芹 堆沟港镇党委副书记
李 闯 田楼镇纪委书记
殷中国 三口镇政府副镇长
张金龙 百禄镇政府副镇长
王杰生 新集镇政府副镇长
周 鹏 李集乡人大主席
刘荣方 孟兴庄镇党委副书记
周 健 汤沟镇党委副书记
朱金山 张店镇人大主席
王冬梅 北陈集镇人大主席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,林方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8月9日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印发